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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,保证监理工程师的素质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,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》的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委(建设厅)、人事(人事劳动)厅(局),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司、局,解放军总政科技文职干部局、总后营房部: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,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,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、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、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,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