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

第一条 根据《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(人发[2002]111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,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,负责一级、二

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、直辖市建委,国务院有关部门,解放军总后营房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有关行业协会,中央管理的企业: 按照人事部、建设部《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(人发〔2002〕111号)的

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

第一条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)领导下进行,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,并由两部门共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,办

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

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,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,规范施工管理行为,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国家有

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

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,保证监理工程师的素质,制定本办法。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,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》的

建设部、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委(建设厅)、人事(人事劳动)厅(局),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司、局,解放军总政科技文职干部局、总后营房部: 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,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,

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、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、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,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

编辑
版权所有: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
黑ICP备05001157号 | 黑公网安备23011102000036号 | 哈公网安备23010002004350号